從「分辨」而有的創作
約翰福音十章1至4節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、人進羊圈.不從門進去、倒從別處爬進去、那人就是賊、就是強盜。從門進去的、纔是羊的牧人。看門的就給他開門.羊也聽他的聲音.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、把羊領出來。既放出自己的羊來、就在前頭走、羊也跟著他、因為認得他的聲音。羊不跟著生人、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.必要逃跑。」
可否分辨屬天的聲音或屬世界的聲音呢?可否分辨是否 主的聲音嗎?人自己無法分辨,所以 主自己發聲呼召,那蒙揀選、願意聽從與跟隨的,是屬 主的羊。跟隨 主的人,得著豐盛的生命。既然認得 主的聲音,就不跟從其他聲音,唯有 主才是真平安。
通常我們把源自於基督信仰而作成的音樂稱為「教會」音樂、或「聖樂」,意即當這樣的音樂出現時聽起來有教會的feel、或者音樂讓人感到「聖」(與一般的音樂有所明顯的分別)。所以,在音樂創作或製作的過程中,必須掌握福音真理,把信仰意涵融入音樂中,盡全力使音樂聽起來有「教會
」與「聖」的feel。
舉個例子,像奇異恩典、耶穌恩友、耶穌愛我,這幾首詩歌不但基督徒耳熟能詳,連未信者聽見了也知道是出自基督信仰的音樂。原因不外呼教會經常唱頌、媒體播放,而且累積了一段時間,受到眾多人的認同。個人對「耶穌愛我」印象尤其深刻。有一次教音樂課,對象是國小一年級學生,個人以耶穌愛我作為題材,教導節奏、音準、歌唱。在他們懂得唱歌詞後,有位學生(家裡是拜拜的),發問問題,似乎是想向我表達,唱了這首歌是不是可以信耶穌了。他喜愛這首歌,天真的心靈被歌曲感動了;但我並沒有提任何有關福音的話題,連暗示也沒有。因為被聽起來富有「教會與聖」的feel所感動而願意信基督的例子,似乎不少。
有一位古典音樂家的歌唱作品,不論是否聽過,通常會被認為是出基督教音樂、教會的樂曲或聖樂,他是「巴哈」。他的作品被認為是非常有有效果的表達福音真理,意即聽完巴哈某一首聖樂作品後,可讓人深深感受到該曲子所表達的福音真理。巴哈的確具有音樂天分,但可藉由音樂表達福音真理,並非天分所能及。在巴哈過世後,後人整理他的遺物時,發現在他的工作室有九卷神學書籍,原來巴哈認真研究神學,並融入樂曲中,所以福音傳達果效良好。
創作歌曲分為詞與曲兩個部分,曲是旋律表達的部分,可說是最不易表達基督信仰的部分,因為旋律沒有文字,是抽象的,而抽象的旋律必須將信仰具象寫實地表達。當旋律與文字結合時,呈現出「教會」與「聖」的意境,得到聽者的「認同」,意即達到福音果效傳達的目的。
有時,去掉歌詞,單單以旋律呈現,是分辦「信仰成分」是否足夠的方式,「教會」與「聖」feel必須充足,才足以使構成「分別」,幫助聽者「分辨」屬天或屬世界,使聽者「認識」福音真理。
信徒蒙 主呼召,聽從 主的聲音,認得 主的聲音,也被分別,並盡信仰的責任分辨屬天與屬世界。有音樂恩賜者將從主所聽見的、領受的,心被恩感,以屬 主僕人的心寫作作品,以此服事愛我們的 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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